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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爱情使人没有智商。

    冉然看见叔叔和婶婶这么恩爱的样子,心里更是激荡,看样子小叔是不可能用温柔乡里爬出来,那么小叔就不会有孩子……

    而冉然他爸就只有他一个独苗,什么表哥表弟不是比冉然还弱智就是想搞幺蛾子被送进监狱了。

    本来冉然是挺开心自家看不惯的那些人进监狱,可是等他转念一想,这未来的冉家接班人?不会是我吧!

    “叔,我怎么感觉我们冉家后继无人了。”冉然小心翼翼地问。

    冉琛这个人也是直接:“别想了,你就是下任接班人。”

    “为什么?”冉琛欲哭无泪,“叔叔,冉家的家业不能败在我身上啊!”

    “挺好的。”

    冉然不太懂这个挺好的是什么意思,小叔叔这是夸自己挺好的,还是说他当接班人挺好的?又或者……是觉得他败掉家产挺好的?

    直到最后冉然离开小叔家,心里都很郁闷,不仅被秀了一脸,还被告诉了这么一个悲伤的结果。他胡乱借着路边的车窗撸了把脸,用十分欣赏的目光打量着车窗上自己的影子,这一张脸实在是好看,不投放到娱乐圈简直就是对不起社会。我本来可以拥有万千迷妹的,可是家族的压力让我不得不屈服于金钱。冉然这里还在感慨万千,车窗就被摇下来了。

    妈蛋,竟然还摇下来?冉然无语地望着车窗里的人,提起一口气先下手为强地说:“你这个人怎么能这样啊明明知道我在照镜子你怎么能一声不吭你知道这样我幼小的心灵会招受多大的打击吗?”

    开车的人瞪了他一眼,骂了句“神经病”后开走了。冉琛扬了扬脖子,不在乎地别过脸往前走,试图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时间有点不对,改了一下,剧情还是那样的,大家不用担心啦。然后,能评论的小天使留给我评论一下下嘛~~抱紧我自己,仔仔要坚强。

    ☆、逛街

    今天休假,天朗气清,日丽风和。

    吃完早餐,沈木赤着脚跑到窗边,拉开窗帘,温和的阳光一股脑洒了进来,如同秋日里枝头盛开的桂花香般,将客厅的缝隙填补得严严实实。

    管家先生正巧路过,责备了一声:“小先生,你又光着脚在客厅里跑。”

    咦,被抓了个现行。

    沈木可爱的小脚趾头缩了缩。

    “琛琛都让管家先生铺地毯了,说明他是纵容了我这个行为。”

    管家先生觉得伤脑筋,在不久之前先生还试图改掉小先生这个不喜欢穿鞋的坏习惯,结果没过几天宠妻如命的先生就改变了作战方案。

    管家先生悲伤的目光划过脚下柔软的羊毛地毯,看看这做工,看看这质料,踩在上面那叫一个柔软,就连他这个老家伙都想脱鞋踩了。唉,先生怎么能这么纵容小先生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小先生是个小孩呢!对一个年过半百恪尽职守的管家先生来说,这波狗粮就令人很伤感了。

    “今天天气很好呢。”管家先生不说话,沈木便一个人自言自语。

    管家先生还是没有开门,他用他正直的人格发誓,小先生一定要有后话。

    沈木眼睛亮了亮,恍然大悟道,“这么好的天气,实在太适合出去玩啦!”

    看吧,我想得没错吧,又是来秀恩爱的。管家先生默默注视着赤脚的沈木如同孩子般,小跑到厨房,蓬松的发丝盛着满满的灿阳,像只小精灵,或许在他耳侧的头发下,还隐藏着尖尖的耳朵。

    小精灵伸出双手扒拉在门框上,露出个小脑袋往里探。

    管家先生看着他的背影,差不多知道等下会发生什么事。恶趣味的先生肯定不会在第一时间同意,得在小先生苦苦哀求下先生才会同意。其实先生心里是在暗喜的吧?管家先生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看出来的。

    沈木已经悄然无声溜进厨房,恪尽职守的管家先生摇了摇头,将先生的轮椅推到玄关处。

    先生的腿明明已经好了,为什么每次出门还是用轮椅呢?

    管家先生不懂。

    此时冉琛正站在洗碗池前,认认真真地洗碗,修长的手指在纯白的瓷碗上摩擦,简直就跟弹钢琴般充满着艺术感气息。沈木踮着脚尖伸出手拥了上去,双手死拽着冉琛的腰,将自己的小脑袋搭在冉琛颈窝处。

    冉琛并不感觉惊讶。

    如果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他可能会惊讶于自己的小恋人的主动。可是在无数次的主动下来,冉琛已经习惯这种甜蜜。

    沈木身上有股春天的气息。

    像是花香、青草香、泥土味混杂在一起的气息。不难味,就是有点奇怪,因为以前冉琛并没有闻到这股气味。似乎是自己那个什么凝气决练到了第十级以后,才有的这个能力。想起自己媳妇本体好像是棵树,冉琛表示理解。

    自己亲吻沈木是不是就约等于啃树皮?

    简直是太刺激了!

    沈木发现自家老攻走神,习以为常,别看冉琛长得一本正经,但以着沈木对妖灵的了解,这人不知道在心里怎么编排自己呢。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低头冲着他的肩膀轻咬下去。

    冉琛只感觉一股酥麻感从脊梁蔓延到全身,激得他差点将手里的碗给扔掉。其实洗碗这种事情交给保姆去做就行了,但是最近不知道沈木又看了什么书,大概是类似于《妈咪带球跑不动之奶爸总裁》这种小说,要不然木木也不会平白无故觉得让自家男人洗碗是件很温馨的事情。

    “你看今天这么好的日子,不如我们出去约会吧。”

    沈木呼出的气体落到冉琛脸颊处,痒痒的。冉琛笑了笑,起了逗弄之心,故意没有说话,佯装认真洗碗的模样。视线也一直盯着那白瓷碗。

    “去嘛去嘛,我看小说里面经常写男女主出门约会,然后遇到一些有趣的事,感情迅速升温。”

    冉琛低声道:“不能再升了,再升的话我的心脏就要爆炸了。”

    沈木很显然没想到冉琛也能说出这般腻人的话,愣在了当场。在他心里,不管是妖灵还好,又或是冉琛,都是那种不善言辞的家伙,只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们的爱。本来只是随意调戏一下,没想到收获颇丰,沈木得寸进尺,想要出去的心更加强烈。

    “出去逛一逛嘛,老待在家里你不无聊吗?”

    “有你怎么会无聊?”冉琛反问。

    沈木被问得哑口无言,自家男人这么甜怎么办?只能抱着不撒手,靠在他后背上,如同树木汲取土壤里的水分一般,他正用顽强的生命力来汲取温暖。阳光撒在两人身上,和谐而唯美。沈木感觉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就像这个世界的树袋熊一样。他在电脑上看到过树袋熊的样子,很可爱,两只耳朵肉嘟嘟的。

    “跟我去约会。”

    如果这句话是用撒娇的口吻来说,那一定是可爱的。

    沈木觉得自己并不可爱,因为他用的是命令。

    沈木将头埋得更深。

    沈木身上其实是有股仙族傲气的,总是不知觉流露出来,不管是妖灵还是魔君都给他说过这个问题。沈木自己其实也挺讨厌的。

    冉琛没说话,这着实让沈木很紧张,因为他不知道对方是否生气了没有。

    最后一个碗被洗干净,冉琛用抹布将上面的水渍擦去。小碗重叠碰撞,发出“铛铛铛”的声音,窗外还有鸟鸣声,清脆迷人。冉琛身后背着个沉重的小熊,而且这个小熊看上去闷闷不乐。冉琛以为沈木之所以沮丧,是因为自己不和他出去玩。他将嘴角的笑容压下去,缓慢地驮着这头小熊,走到碗柜前,将手里的碗尽数放进去。

    冉琛说:“走吧,我们出去。”

    沈木抬起头,柔光将他眼中的诧异打照得清晰而明亮,宛如清风泛起涟漪的湖面。

    “你不生我气吗?”沈木问。

    冉琛跟不上沈木的脑回路了,“为什么生气?”

    沈木抿唇:“我刚才的语气那么太强势了。”

    “强势一点怎么了,”冉琛嗤笑了声,“你再怎么强势,都是我媳妇。”

    “才不是媳妇,”沈木小声嘟囔,“是仙侣。”

    冉琛搂过他的腰在他右脸亲了一口,“陪你仙侣去外面走走吧。”

    沈木美滋滋地笑了,兴高采烈地推着冉琛出门,俯身在冉琛耳边说,“今天是个约会的好日子哦。”

    好日子。

    其实沈木觉得什么时候都是约会的好日子,只要人对了,那就什么都对了。

    沈木相信,就算他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冉琛,他也一直会守着他直到时间正确。

    这也是他的傲气。

    沈木推着冉琛,明明脚已经好了,可在众人面前还是一副残疾的模样,凭着这么多年对妖灵的理解,沈木有理由怀疑,冉琛之所以假装腿还没有好,并不是因为什么家族阴谋,而是想让自己推着他走。

    不过沈木对此还是挺欢喜的,谁让这人是他的宝贝呢。

    不知不觉走到一家书店,沈木眼前一亮,“走,进去看看。”

    还没踏进书店,就碰上个熟悉的身影走出来。

    “小哥哥。”

    沈木没想到还能碰到杨圣,有句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缘分还真是巧妙。城市这么大,书店这么多,还是碰上面了。他笑了笑,“还真巧,你也来买书啊。”

    “我来买一些课外书,”杨圣害羞,不敢直视这么好看的小哥哥。

    沈木点点头,他没想利用这个小孩,敷衍地点头:“嗯。”

    杨圣见小哥哥不太想理自己,心里有些失望。他也不知道为啥,就是好喜欢这个小哥哥。

    跟喜欢姐姐一样,喜欢这个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