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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脏猛地跳动,又一阵抽痛,甚至连呼吸都变得急剧。
原来厉沛也能笑得如此烂漫。
而不是那些数不胜数,隐藏的、勉强的,苦涩的笑。
如果厉演没有死,厉沛大概,就能一直这么笑下去吧?
然后与爱人永结同心,婚礼高朋满座,厉演就是主婚人,在前呼后拥,无数的祝福之中,走过很长很长的岁月,直到白头。
而厉演和厉沛死时都那么年轻。
那些残留在舌根的甜味,盖不住嘴里不断泛出的苦,聂寻秋看着那个目光灼灼的小孩,良久,才哑声道:“不谢。”
你不必对我说谢谢。
我犯下的罪,穷尽一生也无法偿还。
遑论这小小的八分钱。
厉沛还沉浸在有了红薯的喜悦里,他将老头送他的那个好好地打了一个结,放进书包里,怕等哥哥来的时候冷了。至于聂寻秋为他买下的那个,他剥下了一些皮,舔了舔皮上粘着的红薯,开心地笑了一下,然后将缺了一小块皮的红薯递给聂寻秋:“这是大哥哥你买的,我没有舔过,还可以吃。大哥哥,给你。爷爷给我哥哥的那个,我已经收起来等着给他啦。”
厉沛从不吝啬自己得到的,拥有的。
聂寻秋的眼睛无比酸涩,他手指微颤,接过那个还冒着热气的红薯,明明是小小的一个,为什么却那么滚烫,那么沉。
“大哥哥叫什么?是在一中上学么?我哥在那儿上初一,说不定你们还认识。”
“寸和,”聂寻秋说出那个离自己很远,离厉沛却很近的名字,“我叫寸和。一寸的寸,平和的和。”
厉沛在心里盘算,“喔”了一声,明显是第一次听这个名字:“寸、和。嗯,还有人姓寸么?”
看来他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也对,不是谁都像自己这样,有狼狈而遗憾的一生,愿意从头走过。
这个厉沛很乖,被教育得很好,没有满身伤痕,没有痛苦。
却不是那个他。
他无比想念的那个灵魂。
聂寻秋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一阵清脆的车铃声,个子高挑的少年穿着厚厚的衣服,一下发现了在路边站着的弟弟,他刹住车,吆喝了一声,指了指缝了一个小软垫的后座,上面有个小靠背,防摔:“走啦小沛,咱们回家咯。”
“哥哥!”厉沛两眼放光,他对聂寻秋挥手,“我先走啦,下次见!”
厉沛爬上后座,他拉开书包的拉链,拿出最上面的红薯,像拥有了什么珍贵的宝物。
“哥哥你看……”
车铃又响了一阵,厉演来时风驰电掣,驮着弟弟却骑得很慢,带过的风也不那么刺骨,一大一小慢悠悠地离开这条小路,谈话也消失在夹着丝丝甜味的风中。
那之后聂寻秋又回到美国。
他高中时每天学习十二个小时,背课本、看文献,用两天时间写十六页纸论文,选修拉丁语,为了未来能认识更多医学单词。写文书申请大学时,十一所有十所给了他通过的答复。聂寻秋最后去了约翰霍普金斯,在巴尔的摩生活了超过十二年。
大学里,除了睡觉,他几乎没有在宿舍留过。图书馆是他最常去的地方,除此之外,他会去做不怎么需要动脑的兼职,一边机械地服务,一边在脑中回想各种病症,一整个月下来,只为了买一本砖头厚的昂贵图集。
进行住院医师培训的时候,他是年轻力壮的男性,那时他常值夜班,早上九点离开医院,简单地回家睡一觉、吃个饭,傍晚又来到医院,如此循环了大概一年,才还给身体一个正常的生物钟。
即将进入新世纪的时候,聂寻秋如愿成为了一名麻醉医生,像创造了一个奇迹。
工作很辛苦,收入很高,甚至在富人圈里也小有名气,他在两年的时间里挣了几十万美金,在巴尔的摩买了一处公寓,没有安定太久,又加入了无国界医生,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战后的安哥拉。
他在那里留了大约七个月,时间的指针已经快拨到了2003年。
越靠近一月一号,聂寻秋的心中就越发难耐,他无比地想再去中国,想再见厉沛一次,只是觉得,也许厉沛想起来了一切,那个漂泊无依的灵魂,会在这一天落地。
于是他急匆匆地和江未平见面,又在她的邀请之下去参加了祝逢今的生日晚宴。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号。
聂寻秋到这个世界的第十八年。
他终于与厉沛相见。
他将它称之为重逢。
第二十四章
也正因为厉沛的到来,才让聂寻秋觉得,这个世界更像是安放着所有人的遗憾。
那些失去,错过,都能再被把握。
厉沛遗憾的是厉演离去的那一晚,聂寻秋所遗憾的,却近乎一生。
所以,他才会在一九八五年就踏上了这趟重写时间的列车,独自听着它跑过铁轨,从窗边望去,看到绵延千里的沙丘,有火流星于黑夜中坠落,一场又一场急风骤雨过后,稀疏的树才总算破土而出,装点他贫瘠的荒原。火车不息地前行,缓缓驶到碧空之下,两边坎间的野花向阳而生。
这节只有他一个人的车厢,终于在十八年后的那天,有了第二位乘客进站。
好像一次照面,说不上多特别。
厉沛甚至觉得他死在寸和面前也不过是昨日。
而这次相遇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这个时空的所有人都做出了能走向幸福的选择,属于这里的厉沛和聂寻秋分别要在他们最想回去的那天死去,并且还有心中仍怀有未消散的念想,亟待实现,才能容纳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灵魂。
那个厉沛大概最放不下哥哥,而每一个聂寻秋,不过是想继续活着。
这些苛刻的条件,堆积在一起,直接让他与厉沛再见的可能无限趋近于零。
所以这一次相遇,完全能被称之为奇迹。
他等来了重逢,等来了奇迹。
“八五年,”厉沛听他提起这个年份,觉得一阵恍惚,喃喃道,“原来我在不知道的地方度过了这么久么。”
厉沛从混沌到醒来,觉得只是过了一瞬。
对聂寻秋而言,却是十八年的挣扎和学习。
从前不曾懂过的人世间,命运直接覆手,慷慨而残忍,让他从头开始,再走一遍。
那是特别的刑期,是没有时限的修行。
“不久。”聂寻秋轻声道,“我还没有太老。”
他像是为了证明,用手摸了摸短刺的鬓角。
那里还都是青色。
“我还没有长出白发,肩颈和腰椎也没有毛病,大脑也算灵光,能记住很多很多事。我记得你喜欢养石头,喜欢酸樱桃,喜欢甜草莓,记得你右边锁骨上有一小颗痣。你吃牛肉面的时候,会加香菜提一些味道,却从来不吃它。你喜欢小动物,喜欢猫,喜欢看小熊猫吃苹果,我还记得你想去澳大利亚看海豹……我都没有忘记。”
聂寻秋那年冬天与小厉沛相见时,像是得以窥探了没能参与进去的厉沛的童年,很触动,很开心。
但想得更多的是他们会彼此错过,那个满是伤痕的人会留在未知的世界,过着平静却美满的生活,不必有他。
他依然想等,幻想有一天那人会降落,而他想亲手接住。
这还不够久么?
厉沛想。
太久了。
久到一个孩子能从新生到成人,足够将这个陌生的世界大致了解,久到任何一只罐头都过了保留期限,久到无数梦境堆叠,填满黑夜。
他问:“要是……我去了别的地方呢?”
“别的地方……”聂寻秋重复了一次,眼里隐约有闪烁的光,不知看向了何处渺远的地方,“那就,再等等吧,总会相见的。”
我会在大脑退化之前离去,一遍又一遍地想你,让短期记忆变成永久记忆,这样再去别的时空,才不会忘记你,直到确认那个灵魂是你。
不是独一无二的那个你,就不行。
等不到的话,就等下一次奇迹。
在无限的未知当中等待,很痴傻,也孤独,聂寻秋认定了这件事,就没有想过别的可能。
“我等到了,不是么?”聂寻秋笑,眼眶红了,眼睛弯弯的时候,泪水也跟着落下,“许多我曾经不明白的事,这段时间足够让我翻来覆去想透彻,甚至心怀梦想,为了它好好努力,好好活着,光是这样,就值得了。我也许做的还不够,配不上你,但我很喜欢你,很爱你,希望你也能试着爱我,一点儿就行。”
厉沛第一次见到聂寻秋的眼泪。
他不是情绪化的人,从不依靠泪液发泄,吝啬地将愉快和悲伤都冬藏,厉沛甚至也真的觉得,这个人的心是块坚硬的顽石,滴不穿,凿不透。
现在的这个人,却提起了许多他们之间生活的小事,记得他没能看到的风景,说,很喜欢他,很爱他,希望他也是,哪怕愿意给的只是一小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