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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咱们楼上专门给你留出来放你那些酿酒的仪器和瓶瓶罐罐,楼下自己住,你看怎么样。”

    秦封曾经接触过一段时间房地产生意,也自己买过地皮修建过楼盘,对市里哪栋房子什么时候建的,有什么优点可谓如数家珍,随手拈来。

    他看着沉默不语的藜麦,心下忐忑,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拿期待的目光看着藜麦,含情脉脉地看着,硬朗硬气的脸上透着说不出的卑微和讨好。

    秦封并没有觉得有哪里不对,语调柔和到连他自己没察觉到的柔软,“就咱们两人住,谁也打扰不到我们,好吗,麦子,就咱们两。

    我不会再跟马杰他们来往,我会安安分分的工作做生意,再不跟他们接触。

    你不喜欢大姐她们,咱们就不跟他们来往,我保证,不让她们进门,你做饭好吃,我会学洗菜切菜,吃完饭我会洗碗拖地。

    咱们可以养条狗,你喜欢金毛还是拉布拉多,吃完饭咱们就散步去遛狗,然后去滨江路吹风喝点啤酒吃烤鱼。

    周末的时候咱们可以开车去爬山,晚上可以去农家乐泡温泉,游泳,咱们还可以去体育馆打羽网球,我知道你喜欢看比赛。

    等咱们攒够钱,我们一起去澳大利亚和法国看网球赛,你不是喜欢他们那边吗,如果你愿意,咱们还可以在那边住一段时间,你说好吗。”

    藜麦看他,他两本身差不多高,两人都站着,距离不太远,可偏偏藜麦就能感觉到这人站在自己面前,低自己一个头那么多。

    这个认知让藜麦有些不适。

    在他的印象里,秦封是个不折不扣的钢铁汉子,强壮,粗旷,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顶天立地,就像上古传说里面的战神,哪怕是死,也得站着。

    任谁也别想让他低下头。

    他愣愣的看着面前这个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秦封,某种不知从何而来的茫然席卷了他,让他稍微变得有些浑浑噩噩,抿紧了嘴唇,“我一直以为……”

    你从不会跟谁低头认错。

    话语说了半截,藜麦猛地惊醒过来,他皱着眉,按压住自己跳得有些快的心脏,略微笑了下。

    不可否认,秦封十分了解他,知道他想什么,想要什么,他差点就为秦封说的这些心动了。

    不过也仅仅只是差点,他笑着摇头,“房子我会自己买,狗我也会自己养,我会自己做饭自己跑步,自己遛狗吃烧烤……若是想出国,我也会自己练习口语,自己办护照。”

    藜麦笑着,走到窗户边,看着校园里隐隐绰绰得树枝,“你说的,确实是我喜欢的生活,可这些活动里面都不会再有你。或许是我自己,以后也或许会有别人,但那人,肯定不会是你。”

    秦封猛地红了眼眶,眼里翻滚着无数汹涌澎湃的痛苦,他咬破了唇,借此缓解着心里被刀刺中搅碎般的伤痛,“麦子……为什么不能是我。”

    藜麦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看了眼时间,已经过了九点,旁边保安大叔走过来,敲着会客室的门,“同学,已经到时间关校门,你该回寝室睡觉了,也让你哥先回去吧!

    你这明天还要上课呢,睡不好可不行,冬日里晚上天气冷,早点回去休息吧。”

    藜麦礼貌的冲他笑笑,“麻烦大叔了,我这就回宿舍。”

    说着就开门出去,走到门外把围巾拉起来,挡住半张脸避免寒风的侵袭,回过头跟人挥手,“再见。”

    也不再去看秦封的反应,自顾小跑着往宿舍方向过去。

    学校九点关校门,十点半宿舍熄灯,藜麦到宿舍的时候,周末回家出去玩儿的学生都回了宿舍,旁边宿舍里正讨论着周末是怎么过的,隔着门都能感觉到里面热闹气氛。

    倒是他们宿舍虽开着灯,但是很安静,似乎没人,他开门进去,左手边上床有个穿着棉袄的男生正趴在床上,伸长手臂去够旁边柜子上的零食,见他进来,吓得脸色发白,赶紧把胳膊缩回去。

    看清楚他模样才松了口气,“妈呀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老师来查寝了,你是新来的同学吧,我叫万宏。”

    说着又锲而不舍的伸手去够那包薯片,不过他个子不高,胳膊也不够长,不管怎么用力手指尖总是离放薯片的柜子差那么几厘米。

    藜麦生怕他再往前爬把自己从床上给摔下来,走过去帮他把薯片拿出来,递到他手里,“对的,我刚转学过来,我叫藜麦。”

    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薯片,万宏高兴的笑着,眼睛都笑没了,赶紧打开袋子从里面抓了一大把,把袋子递给藜麦,“你吃吗,吃就拿点,拿完再帮我再放回去,记得伪装下,千万别让人看出来我偷拿了。”

    藜麦皱了眉,“偷拿?”

    万宏可不想被人当做是在偷东西,要让新同学误会自己品行不好可就不美了,他也知道宿舍只有自己在,再加上刚刚被吓一跳的模样很容易引人误会,赶紧把塞到嘴里的薯片咽下去。

    被噎得直翻白眼,努力的吞咽着,急急忙挥挥手跟藜麦解释,“不是,薯片是我自己买的,不过我哥不许我这么晚吃东西,逼着我上床躺着,又把零食放到柜子里去,还不许我下床拿。

    真的很过分,管着我这不让干那不让干,零食也不让吃,可我就是想吃,忍不住嘛,没办法只能偷偷拿点吃,好在他一般都发现不了。”

    他从床上盘腿坐起来,吃着薯片跟藜麦说话,“我们也刚从家里回来,我哥去水房打热水,看到你热水瓶空的顺手就拎着过去啦,你要不先收拾下床铺吧,等下他回来就能兑点热水洗个脸,晚上睡着也暖和些。”

    正说着话,门口有点响动,他赶紧把手里剩下的薯片全塞到嘴里,咀嚼几下梗着脖子咽下去,颇有些心虚的看着门口。

    很快宿舍门被推开来,进来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两只手里各拎了两热水瓶,进门看了眼藜麦,也不惊讶宿舍里多了人,把热水瓶放下,抬头喊人,“下来洗脸。”

    又把藜麦的热水瓶递给他,“给你。”

    话不多,却莫名让人觉得很靠得住,果然也没发现万宏在宿舍里偷吃了零食,根本连看都没往柜子上看,说完就转身去厕所收拾洗脸。

    万宏从床上顺溜着爬下来,屁颠屁颠跟着过去收拾,路过藜麦旁边还不忘记嘱咐他,“你也收拾睡吧,咱们七点上早读课,六点半就得起床,睡不好可惨。”

    藜麦点点头,从善如流的接受了两人释放出的好意,“多谢。”

    他们宿舍是十二人间,靠墙排着两排上下高低床,中间空地上摆放着排桌椅,靠着外面的桌面上摞着两叠课本,门口竖着两排柜子用来放东西,都带着锁。

    除了门口左边靠着柜子这架床万宏和他哥占了,其他都空着,桌椅摆也都整齐的摆放着,收拾得干净整齐,归归整整的,倒显得宿舍有些空旷。

    万宏洗漱完出来跟藜麦道了声晚安,就爬上床钻进被窝里睡觉了,他哥靠在床边,拿着本书在翻看。

    藜麦注意到宿舍电灯开关就在他床边墙上,知道他是在等自己洗漱完上床,好关灯睡觉,低头略笑了下,看来他的室友都是挺不错的人。

    果然,等他洗漱完躺到床上,那人手里翻动书本的动作也慢下来,往他这边看了眼,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询问。

    藜麦想着这人虽然是个不爱多说话的性子,做事对人倒是格外温柔体贴,冲他笑笑,“关灯吧。”

    “好。”他应了声,把手里书本放到枕头旁边,翻身把灯关上,躺回去拉高被子闭上眼睛睡觉了。

    藜麦两辈子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住学生宿舍,原本以为还会有些不习惯,不过宿舍人少,万宏跟他哥睡觉习惯也挺好,安安静静的,没什么存在感。

    等熄了灯躺在床上,除了窗户外面隐约透进来的丁点儿昏暗光线,居然跟在自己家里并没有什么两样。

    一夜无梦,睡得很踏实,隔天早上听见穿衣服的细碎声音,睁开眼睛,就听见万宏喊他,“六点半啦,藜麦起床上早读课啦,别迟到啦!”

    何老师带的班级正好也是理科三班,宿舍在5楼,教室在4楼,都是需要自己爬楼梯上下楼,再加上宿舍楼和教学楼隔得有点远。

    路上大概需要15分钟时间,早读课七点准时点名,因此他们六点半必须得起床收拾洗脸。

    因为他们学校常年招收转学生,班里同学见来了新同学也不奇怪,倒是有几个女生见藜麦长得好,纷纷强烈要求要跟他做同桌。

    班长佯装生气的挥挥手,“都别闹,藜麦同学刚来,大家往后要多多照顾他。”

    其实理科班里女生本身就少,大家都挺喜欢她们,平日里多有谦让,也不是真的呵斥,那几个女生自然也知道。

    叽叽喳喳笑着,跟班长开玩笑,“班长,这就不用你说啦,这么帅的男生来咱们班上,咱们肯定会照顾他。”

    班长也很快破功,脸上的严肃端不住,笑着把藜麦安排在靠后面的位置,没办法,他是真太高了些,坐前面会直接影响到别的同学看黑板。

    藜麦也不介意,他视力很好,不存在看不到黑板的问题,坐在哪里都是一样,就按照班长指示走到位置上坐下。

    正巧他那位不爱说话的室友就坐在他旁边,正拿着英语书本在记单词,见他过来,略微冲他点点头,目光都没从书本上移开,看上去有些冷淡。

    班长大概也习惯了,“林卿,等下早读课后你带藜麦一起去食堂吃早饭吧,他还不熟悉路。”

    那男生点点头,“嗯。”

    藜麦略微有些疑惑,暗道怎么他们两兄弟还不是同一个姓呢,两人的长相也差的实在有点多,万宏个子娇小,皮肤白嫩,脸上还带着婴儿肥,看着像个初中生。

    面前这个林青……藜麦还不知道他是哪个青,高高瘦瘦,面容清秀,五官端正,很耐看,尤其是全神贯注看着书本的时候,略微下垂的眼睑弧度堪称完美。

    总得来说两人看着并不像是兄弟,不过他转念一想,可能他们是表兄弟,所以两人长得不像,不过两人关系好,所以互相称呼的时候把表字去掉也说的过去。

    他也就是那么一想,随即就把这事儿放下,从课桌里拿出英语书本投入背诵课文的队列中。

    早读课完,万宏嫌冷,不愿意出教室去食堂吃饭,就溜达着过来,缠着让给他把早餐带回教室,最后就剩他两结伴去食堂吃早饭。

    食堂倒是离得不远,早饭种类也挺多,包子馒头花卷,豆浆稀饭鸡蛋之类的常价早餐都有,馒头才1毛五一个,素包子2毛肉包子2毛5,而且都是手掌那么大个,特别实在。

    还有比较费心思的煎饼米粉之类稍微贵点,一大碗加牛肉的米粉一块钱,煎饼磕两个鸡蛋加许多肉丝卖的8毛,闻着香喷喷的,味道勾人。

    他饭卡里是之前何老师领着办饭卡的时候,充了两百块在里面,按照何老师的说法,两百块足够他吃半学期的食堂了。

    藜麦是从那个钱不太值钱的后世回来的,他死之前,最便宜常见的家常小炒都得十几二十块,里面还不一定能见着肉。

    还不太适应两百块能活两三个月的日子,现在见到食堂里面饭菜价格,藜麦不得不承认何老师说的对。

    他不仅能靠这两百块活3个月,而且还能活得挺好……

    他搁这看着窗口发呆,林卿以为他不会买饭,拎着给万宏买的煎饼豆浆走过来,指了指窗口旁边的刷卡机,“在这里刷卡付钱。”

    一如既往的少言寡语,对人不太热情,却又能很好的注意到别人处境,藜麦感谢的冲他笑笑,买了馒头鸡蛋和稀饭,端着跟他找位置吃饭去了。

    一中的课程进度稍微比藜麦之前学校快些,高二的课程差不多已经上完,老师已经在拉通复习高一高二知识点,准备延展讲解课外的知识点。

    比他们入学测试难度深些,藜麦刚开始跟的有些吃力,不过好在他记忆力超好,有些当时联系不上的知识点也能记住存放好。

    等到课后复习的时候,再拉出来溜溜,也就能消化的差不多。

    高中学习生活有些枯燥,永远都是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再加上室外温度太低,操场上经常冻着薄冰层,学校还没修建好市内体育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