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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骂归骂,手下的动作不停,撸起袖子洗手开始切苹果,果盘不难,他也做惯了的,速度很快。

    藜麦喝完水,从旁边拿了多余的一次性手套,帮他装盘摆盘,然后放到旁边台子上等林卿来拿。

    这波足足忙了半个小时,才稍微缓过来。

    厨房大叔切完最后的果盘,把手里菜刀扔开,脸色很不好看,“那小娘皮就爱没事找事,给她三分颜色她就抖起来了,迟早得被人收拾!”

    指着旁边果盘,“你给小林送送吧,他这来回跑,估计也累得够呛。”

    藜麦端着果盘往外走,正是中场休息时间,光线不甚清晰,能看到人,藜麦在大厅里环视一圈,找到林卿,几步走过去,“这送到哪桌?”

    林卿正在给人点单,见他过来,略微皱着眉,随即指了指左边角落里的桌子,“那边,你送完赶紧回去。”

    藜麦点点头,把东西安生送过去,就要回后厨待着,还没走出几步就被人从背后拽住袖子,“小哥你别着急走,我请你喝酒。”

    “对呀,着什么急,来来来,坐下陪我们说会儿话。”

    看他拽着个人,桌子上人跟着起哄,“我打赌这小哥长得肯定很好看。”

    “我可去你的吧,你座位那角度,小哥过来你就正好看到了,还打赌,傻子才跟你赌呢!”

    “哈哈哈哈,这里面好看的小姑娘、小伙子都多,不过我这拽的这个,可是最好看的,我都坐这看大半天了,都没他好看。”

    拽着他的人正笑着,仿佛为自己的眼光感到特别自豪,说着就站起来伸手去揽藜麦肩膀,“小哥你别害羞,陪我们坐着聊会儿天,别光顾着跑来跑去的,那多累啊。”

    藜麦躲开他的动作,转过身,见拽住他的人年龄也不是太大,估计就十七八岁,旁边他几个朋友也大多这个年纪,动作中都透着些年轻稚气。

    嘴上花花,倒并不像是故意找麻烦的人,最多也就是开个玩笑的程度,藜麦也就没生气,“我只是帮忙送东西,这就得走。”

    他这一回头,拉着他的人反倒愣住了。

    他们只是几个朋友闹着玩儿,觉得无聊说要来酒吧里找个好看的小哥小姑娘陪着玩会儿。

    不过毕竟大家年龄都不大,有贼心没那贼胆,搁这偷摸盯着漂亮小姐姐看半天也没动手。

    趁着藜麦送果盘的机会才把人揪住,这还是因着不敢调戏小姑娘怕被骂耍流氓呢。

    说什么拽住的是最好看的,扯淡呢,就刚刚那光线,三尺之外也就能分清楚个男女了。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拽住这个小哥,确实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就跟拿水彩油墨涂出来的样。

    像是画报上的明星,尤其是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澄澈温和,偏偏又深不透底,看他这一眼,就跟能把他们都看透似的。

    而且他总觉得看着有些眼熟,略微皱着眉,“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藜麦笑了,“现在流行这样子搭讪吗?”

    拽着他袖子的人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着,挠了挠后脑勺,“不是,我是真觉得你有些眼熟,不过咱们应该也没见过面。

    你长得好,我要见过肯定不会忘。”

    说着他爽快的笑着,伸出手把藜麦的手掌握在手里摇了两下,做出握手的姿势,“我叫齐略,修身齐家的齐,雄才大略的略,我们是市一中的学生。

    今天我18岁生日,这不成年了,解禁了,就跟朋友来酒吧玩儿,若是有冒犯之处你别介意啊!”

    藜麦觉得他这样子还挺可爱,他自觉是几十岁的人,也不会真跟个小孩子计较,闻言便点点头,“没事,那你们玩儿,我先……”

    “别急!”齐略拉着他,笑出两颗小虎牙,有几分调皮,又显得格外有活力,“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不然我不放你走!”

    这就是熊孩子一个。

    藜麦暗道,不过他笑起来还挺好看,也就不跟他计较,“我叫藜麦,这下该放手了吧。”

    齐略听话的放开他,“你在这儿工作吗,我以后可以来这里找你吧。”

    藜麦点点头,“行啊。”

    齐略高兴的笑着,“那说定了,我之后有空再过来找你玩儿。”

    藜麦转身就走,略微挑了下眉,那你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不顾他毫无说谎之后的负罪感,毕竟齐略能这般莽撞的拽住他,他说个小慌也不算什么吧。

    林卿注意到他被拉住,点完单急着赶过来给他解围,“你没事儿吧。”

    藜麦摇摇头,“几个学生,就闹着玩儿,还是咱们学校的,叫齐略,你认识吗?”

    林卿才松了口气,他确实认识齐略,“咱们学校高三的,大大咧咧的性子,不是那种喜欢欺负人的,成绩也还不错。”

    藜麦见他不太忙,就跟他聊两句,“你还认识高三的人啊。”

    林卿点点头,想了想,又有些犹豫,最终还是跟他说道,“齐略有个表弟也在我们学校念书,跟我们同级读高二。

    家里有钱,成绩也好,长相很漂亮,算是女生心目中的小王子形象,在学校里很受欢迎,也挺出名的。”

    他不是爱在别人背后说人是非的性子,不过觉得跟藜麦相处得来,加上藜麦跟他关系不错。

    尤其是担心他晚上太晚自己回去不安全,特意过来陪着他兼职下班,他也不是不感动的。

    算起来,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接收到别人给予的直白好意,就算违背自己原则,也破天荒就要提醒下藜麦注意,“不过之前学校里发生了些事情。”

    他犹豫着,有些为难,不知道怎么开口,从何说起,藜麦就有些疑惑,“怎么了?”

    林卿尴尬的笑着,“齐略表弟是全校前十的成绩,重点班的,班上同学挺喜欢他,也都跟他玩儿挺好。

    不过高一上半年的时候,全校第二的那同学,因为偷了齐略表弟的东西,被人告到老师那里,后来经查实之后就被开除了。

    下班学期……下半学期的时候,当时全校第一的那位同学因为跟齐略表弟告白,那封情书被他在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操场上,被人捡走去贴到公告栏。

    那同学因此被人发现是同性恋,后来这事儿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双方请了家长,那同学在学校待不下去,也转学了。

    到今年前些日子,他跟上学期末全校第一出去吃饭,遇到车祸,那同学为了保护他,粉碎性骨折,现在还没回学校呢。”

    他说完,觉得这般在后背说人有些羞愧,微微红着脸,看着藜麦,“这几天我观察过你的学习进度,比咱们学校进度不差什么,而且你在英语方面的知识比咱们课程更深更广。

    我觉得你成绩肯定不会差,至少比我好得多了,你要是这次期末考试考到全校前十,或者说考到齐略表弟前面去,就得稍微注意下,最好是不要跟他有所接触。”

    这话就算是说的很清楚明白了,就差直接说我怀疑他们出事都跟齐略这位表弟有关了。

    也是专程在提醒他,藜麦知道按照他的性子,能说到这地步,就算是真把他当朋友了,也就心领神会的笑笑,“好,我会注意些的。”

    这时原本有些吵闹的音乐逐渐低下去,主持人正在活跃气氛,大家都等着小梅姐出来表演钢琴曲,也不知道那个胖子用了什么办法把人给请出来的。

    林卿转身去忙到飞起,藜麦对钢琴还有几分兴趣,在角落里依靠着墙,看主持人迎着位长发白裙的女孩子走到摆放钢琴的位置,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这位小梅姐到底长什么样。

    不过行动之间长发飘飘,优雅贵气,哪怕以藜麦超前二十年的眼光来看,也很是养眼,也难怪那么多人等着她了。

    藜麦靠着墙壁,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正坐到钢琴跟前的人,准备认真聆听一下,暗道能在酒吧里面看到钢琴表演,他这次来,也算不虚此行。

    不过在她开始弹奏钢琴的时候,明快的节奏在带着酒水味道的空气里响起,向着四面八方传播开来,这份欣赏很快就消弭的无影无踪。

    她弹奏的曲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风格轻快柔美,短小精悍,许多钢琴初学者都会试着学习弹奏这首曲子,藜麦当年也学过,不过他弹不好,因为他右手不怎么能使得上劲儿。

    单一只手根本没办法弹好这首曲子,可这位小梅姐,比他弹的稍微还差一点——他至少不会在一小节里,连着错3个音符。

    他略微叹了口气,觉得有些失望,便不想再留在这听,转身往后厨仓库走去,哪只刚转身就差点撞上人。

    小明哥正端着盘水果块站在他背后,挡着门,拿着签子插水果吃,咬碎水果块的力度大到有些咬牙切齿的程度。

    冲着钢琴方向冷笑一声,“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弹钢琴了,也不看看自己弹的是些什么垃圾玩意儿。”

    说着拿眼神刮了藜麦一眼,神色阴郁,“你也会弹钢琴?”

    藜麦不想惹事儿,赶紧摇摇头,“不会。”

    小明哥拧紧了眉,“不会你叹什么气?吃饱了撑的?!”

    不过也只是像林卿说的斥了他一句,也不是真找他麻烦,目光顺着藜麦胳膊,落到他缠着绷带的手掌上,仍旧紧皱着眉,语气冰冷,“倒是可惜了,你的手很漂亮,要是有兴趣可以学,你很合适钢琴。”

    说着扔掉手里的签子,伸手掐住藜麦的下巴,眯着眼睛,目光如刀,寸寸刮过,“啧,我就真是讨厌你们这些长得好的,光凭着张脸就能到处跟个花孔雀似得,到处炫耀。”

    藜麦自觉得脾气算挺好的,向来不喜欢惹是生非,可他是真讨厌这个动作,想也没想,扬手把掐着自己的那只手挥开,“那可真是不好意思,总比你这种长得丑还出来吓人的强。”

    第31章 再遇

    小明哥大概是没想到他看着跟个兔子似的, 软绵绵和和气气的一团,居然还敢跟人动爪子,很有些惊讶,又被戳中软肋,气得脸色发白,往前逼近藜麦,寒声道,“你说谁丑?”

    藜麦反应很快, 几乎在他往前的同时,就略微往后退了半步, 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神色平静的看着他, “谁应说谁, 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

    我从未仗着自己的脸炫耀过什么,不过是你自己心里自卑, 看见个长得好看些的,就弄得跟与你有深仇大恨一样。

    这难不成还能怪我?先撩者贱这道理你长这么大难不成没人告诉你, 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我还得惯着你?!”

    说着看人气得变了脸色, 阴恻恻的盯着他看,倒也不怕, 藜麦毕竟身高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手长脚长的, 而且也是正经学过打架的, 真要动手单挑他可不会怵谁。

    何况这位小明哥可能是为了保持形象,还把自己弄得很是瘦削单薄,要真动起手来藜麦觉得自己能直接把人给摁倒在地上。